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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女子被曝长期逃单,多名店主全网寻人!“自称很有钱,住400平豪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5:31:00    

穿着试好的旗袍,借口上厕所后消失不见;做完美甲,借口着急见朋友需离开;拆完头发,借口支付功能限额无法付款……近日,多名湖南商户在网上爆料,称遭到同一女子“逃单”,数额在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且事后追要消费款项时均被各种借口推脱。

4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有涉事商家经报警后成功要回自己的服务费用,但也有不少商家因逃单金额较小而选择“自认倒霉”。

▲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的报道截图

对此,有律师表示,若多家商户所述逃单人确认为同一女子,需视具体情况来判断涉事女子是否存在恶意逃单行为,再以此判断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一般的逃单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即普通消费纠纷,违反《民法典》合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但若逃单涉及主观恶意占有,则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升级为刑事犯罪。”

女子“逃单”后

店家报警并发帖“寻人”


据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3月13日,长沙一家旗袍店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寻人信息”,表示一名女子在店内试旗袍之后,穿着旗袍就直接逃单了。店家称,该女子在店里试了几件衣服,挑中了穿走的那一件,然后又穿上了自己的外套,随即询问店里是否有卫生间。因以为女子会购买旗袍,店家便未多想,谁知女子竟穿着旗袍,戴着店家的佩饰,直接离开了旗袍店。

▲长沙旗袍店主在网上发的寻人贴 网络截图

据店家表示,事后女子还在微信上留言,称家中有事要赶着回家,并要求店家将收款码发给她。然而等店家将收款码发过去后,女子却一直没有下文。“我说我没有收到,她又说把收款码发给朋友找朋友代付,也没有收到,后面发信息就一直没有再回复。”

长沙市岳麓区一家美甲店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逃单旗袍店的女子此前曾到他们店里做了一个159元的套餐,快做完的时候突然借口要离开。“当时就说很着急,朋友在下面等,后面又发消息说家里有人去世了……”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涉事女子常自称家中富裕且住着豪宅来获取一些店主的信任,让这些店主想不到的是她竟经常为了百来块钱逃单。“她说自己很有钱,在润和滨江湾有400平方米的住房。但没想到她逃了我们的单。”

4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试图就此事联系上述旗袍店老板询问事件进展,但被店方婉拒。据此前媒体报道,在旗袍店一边报警一边网上发帖寻人后不久,涉事女子便到派出所向店主道歉并支付了购物款。

网上寻人引热议

一女子被多家商户共同“指认”


4月8日,通过检索关键词,红星新闻记者发现,上述旗袍店的寻人原帖已隐藏不见,但此前曾有网友截图转发。截图显示,旗袍店在寻人文案上曾贴出一张涉事女子的全身照,图中女子身型微胖,内着暗红色旗袍,外套一件黑色大衣,脚穿白色高跟鞋,手撑一把白色雨伞,独自走在台阶上。且在不少转发贴的评论中,记者也发现,有许多长沙本地的商户都表示遇到过同一女子逃单,涉及青旅、二奢、化妆、中介、婚纱、摄影、网约车等多家商户。

在一条由长沙某青年旅舍发布的“同款逃单遭遇”帖子中,记者看到,旅舍方称,上述涉事女子在去年9月时称自己在长沙有房,因父母去夏威夷度假带走了钥匙,以至于她不得不在青旅过渡几天。帖子里还称,涉事女子前期还好,续住后开始拖欠房租,店家忍无可忍才将其赶走,但最终对方还是拖欠了两天房费。

▲长沙某青年旅舍称房费被人逃单

“两晚的房费90元,因为金额小懒得追究,就当自己倒霉。”该旅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金额较小,他们并未选择报警追回。当记者向其索要涉事女子逃单的相关证明时,对方则表示该笔订单因平台保护隐私,只留了女子的姓,并未有全名,且事发后对方将其社交账号删除,因此她也无法提供相关的对话截图。“我只有她的身份证登记信息,但这涉及隐私,我不好放出来。”

长沙一美妆店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自己遭到了同一女子的逃单,“2月13日,她在我们店拆头发,也是没付钱。头发快要拆完的时候就说要上厕所,东西也全部带走了,感觉有点不对劲,我就让店里的妹妹在厕所门口等她。等她出来让她付钱的时候她说卡限额了,说晚上转给我,我们不同意,让她找朋友借。她说不好意思借,又说有急事现在要走,后来还装病。”

工作人员表示,最后因该女子各种发誓哀求,他们无奈同意放其离开,让之后再付款。“两个小时后给她发信息,她都不回,打电话也不接。”也因此,这笔100多元的花费至今未能收回。另据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曾在该女子的朋友圈截下其发布的个人照片,对比了多家店铺曝出的涉事女子照片,疑似为同一人。

4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试图向多名自述遭同一女子逃单的商户索要涉事女子的联系方式均被拒绝,且根据商家提供的涉事女子社交账号信息,记者查询发现该账号已被注销。

律师解读:

针对小额逃单者,商户可集体报案


据不完全统计,上述涉事女子因逃单一事已引发湖南超十余家商户关注,且有商家称该女子自2023年起,就在长沙、怀化等地的服装店、美甲店、青年旅舍、美妆店等场所消费,随后以各种借口逃单,拖欠金额从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部分商家至今未能追回损失。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顾客在各商户进行消费时,已与商家形成了有效的服务合同。但顾客在接受服务后的逃单行为,则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付费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费用,“若逃单数额较小,一般不涉及行政违法。如果商家报警,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等处理。”

“若是顾客从消费时就具有逃单目的,没有付款的意思表示,甚至通过欺骗等手段逃避支付费用,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虽单次金额较小,但多次逃单可能构成情节较重的情形。”付建律师表示,如果涉事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逃单且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则告诉记者,一般的逃单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即普通消费纠纷,违反《民法典》合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但若逃单涉及主观恶意占有,则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升级为刑事犯罪。

另外,赵良善律师也谈到,针对目前涉事女子单笔逃单金额较小的情况,商户若要维权可进行集体报案,若涉嫌诈骗罪,一旦金额超过3000元,公安机关将可进行立案调查。“在针对分散逃单的逃单者,若未达到立案标准,商户需理性维权,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莫将逃单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微信号发至网上,否则将得不偿失。一旦商户侵犯了逃单者的隐私权,商户也会面临法律制裁。”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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