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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家庭教育”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0:04:00    

青海日报融媒体记者 田得乾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同省教育厅、省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积极探索“司法保护+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3月7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女联合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事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营造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助力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防线。

立足检察职能

指导家长“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不仅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和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社会和谐、国家稳定。

“我们持续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建设,加强与妇联、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作衔接机制16项,与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共同设立多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汇聚各方力量,规范工作流程,合力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前后衔接,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涉案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文胜表示。

近年来,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态势,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和帮教服务,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根据个案不同情况和监护履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1+X”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对涉案问题家长进行训诫+督促监护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由一名检察官对接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或涉案家庭,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为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有效督促“甩手家长”履职管教。

孙文胜介绍,自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27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491份,推动家庭教育从“被动干预”向“主动引导”转变,助力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防线,通过家庭教育指导8名涉案未成年人考上了大学。

“为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实效,我们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将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普法宣传、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营造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孙文胜说,全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中融入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设立“家长课堂”,采用检察官讲授法治课+心理咨询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教育引导家长与学生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

同时,持续完善人才培育机制,着力培养了一批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建立“检察+妇联+社工+心理专家”联动团队,形成了“评估—指导—跟踪—反馈”全链条工作模式,为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供了人才保障。

健全制度保障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陆续出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多项制度,与省妇联、省公安厅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共参共建的家事纠纷预防、解决工作体系,制定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多项工作举措……2024年,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案件14222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9 份。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忠义介绍,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建立了专业的家事审判法庭、设立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建立了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离婚证明书等系列家事审判制度,有效发挥司法对家庭关系的诊断和修复作用,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积极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实质化运行,促进涉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在离婚、监护、抚养、继承、探望纠纷等案件中,充分运用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等制度,依法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压实家庭父母责任,充分保护家事案件审理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宋忠义说,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施暴者,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处理,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案件纠纷,稳步提升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水平。

聚焦加强源头预防,深度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治理格局,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参与平安中国、平安青海建设活动,与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案件开展专业化调解,打造人员联动、力量协同、资源共享的调解工作模式,助力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向全省314所中小学派出法院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努力推动全民守法‘从娃娃抓起’。” 宋忠义介绍,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把脉开方”的重要作用,总结分析大量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纠纷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矛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推动政策落实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全省各级妇联积极推动《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联合10部门出台《青海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协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各方职责,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先后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亲子阅读等活动3万余场次,精心打造省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6所、示范点3个,发挥示范辐射效应,带动全省家庭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培养家庭教育骨干3000余名,组建起51支涵盖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队伍,为家庭教育服务注入强劲动力。

青海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贺生杰介绍,全省各级妇联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好家风 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精心策划“最美家庭”评选、“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等品牌活动,通过家庭故事分享会、亲子实践活动、家庭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家庭传承中华美德,涵养优良家风。

始终秉持维权与维稳、关爱相结合的理念,全力培树省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基层婚调室等376个暖心阵地,挂牌成立“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在全国率先组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发布典型案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辟“绿色通道”。

全面启动“江源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公益项目,创设“江源春蕾”公益项目,持续开展“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关爱女性健康中国行”“木兰成长计划”等活动,不断汇聚社会大爱,助力孩子茁壮成长。

全省各级妇联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矩阵,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的重要价值与科学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识,让家庭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省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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