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国内火了一个词:众筹。对于众筹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关注过,但随着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众筹也在中国的这片土壤中开花结果。其实众筹也很好理解,就是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为企业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并获得所需要的资金的一种模式。
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众筹如果细分,可有三类——股权、项目和其他。股权众筹在在国内,已此路不通;项目类别的众筹,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倒霉的吴英。于是本质上只存在两个变种:要么是团购,要么是捐资。现代众筹模式按照如果按照回馈方式可分为:
1、奖励模式
在项目完成后给予投资人一定形式的回馈品或纪念品。回馈品大多是项目完成后的产品。时常基于投资人对于项目产品的优惠券和预售优先权。
Kickstarter是一个专为具有创意方案的企业筹资的众筹网站平台。它于2009年4月在美国纽约成立。kickstarter网站致力于支持和激励创新性,创造性,创意性的活动。通过网络平台面对公众集资,让有创造力的人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以便使他们的梦想有可能实现。
在Kickstarter,任何人都可以向某个项目捐赠指定数目的资金,网站收取很低的佣金,门槛低到了不能再低。比如:加州马金·卡拉汉希望创作一部关于半人半妖的新漫画,第一期的创作和宣传费用预计需要1500美元,因此,她给网站写了一封介绍信,希望有人能够提供小额捐款。捐款者可以得到的回报是,捐5美元可以得到一册带有作者签名的漫画书,捐100美元可以得到一个带有以漫画故事中主人公为饰物的包。当然,只有收到的捐款超过1500美元,她的许诺才会兑现。结果是,她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拥有了这笔捐款。
国内的众筹项目也不乏此类案例。前段时间微博中热议的“亿元谋女郎”李丹妮,在京东这个大平台上开启了众筹模式,招募且只招募一万名天使合伙人。李丹妮更是亲自声称:亿元果饮将提供全面的、立体的营销支持,让万名“天使合伙人”快速持久取得高额回报,在3-5年内,成就5个亿万富豪、50个千万富豪、500个百万富豪。并承诺赠送价值5万的产品,连续5年每年赠送1万;绝不向合伙人压货,卖不掉公司无条件原价回购。最后在京东重推微商+众筹模式,最终也成为中国首个品牌微商的代表。
2、捐赠模式
单纯的赠与行为,即创意者无需向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回馈。投资人更多地是考虑创意项目带来的心理满足感。
比如2013年最瞩目的自媒体事件:罗振宇的《罗辑思维》发布了两次 “史上最无理”的付费会员制:普通会员,会费200元;铁杆会员,会费1200元。这显然是一场高调的“众筹”,在还未形成清晰商业模式的情况下,《罗辑思维》是在众筹自己的未来品牌。而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如此“无理”的条件下,会员指标居然半天内售罄,成功斩获了160万元。买会员不保证任何权益,罗振宇却筹集到了近千万会费,爱就供养不爱就观望,大家愿意众筹养活一个自己喜欢的自媒体节目。
3、股权模式
此种模式与股权投资类似,即投资者投入资金后可以得到创意人新创公司的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衍生工具。股权模式又衍生了很多形式的融资,有的是创意人新创公司融资,而有的是实体店铺开分店融资,相对其他的股权融资平台上的TMT行业,大大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
国内的“人人投”网站就是一个例子。人人投是专注于股权众筹的网络平台,为实体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融资方快速融资开分店,帮助投资人找到优质项目,旨在为投资人和融资者搭建一个公平、透明、安全、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人人投针对的项目是身边的特色店铺为主,投资人主要是以草根投资者为主。全部人人投项目必须具备有2个店以上的实体连锁体验店,项目方最低投资10%。人人投凭借有力的推广平台让项目方在线融资的同时也在进行品牌宣传。
4、债权模式
此种模式类似于创意者未来创意项目向投资者借款,即双方为借贷关系。当项目完成或有阶段成果时,须向投资者返还所借款项(可加入利息)。
国外的案例要数“Kiva Zip”最为具有代表性。美国手工艺品在线集市Etsy与小额贷款平台Kiva宣布建立合作关系,帮助Etsy网站的艺术家们获取展开和扩大在线业务所需的资本。Kiva平台的放款方将以零利息、零费用的形式直接借钱给自己愿意支持的Etsy卖家。
贷款人需通过Kiva网站填写在线申请表,然后找受托方认证。受托方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机构,他们不掌握资金,但他们的声誉与受他们担保的人的还款记录联系在一起。贷款产生后,由KivaZip把资金汇给贷款人。贷款人可以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还贷。当企业有了按时还款的记录,也可以成为担保方为其他微型企业做担保。
众筹是不是非法集资?
不是。众筹模式从商业和资金流动的角度来看,其实是一种团购的形式,和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差别,所有的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